礦用風門的管理
為加強井下無壓風門的管理工作,完善井下通防安全設施,規范通防安全設施管理及使用,根據《煤礦安全規程》、《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(試行)》及相關標準、文件的規定,結合煤礦實際,特制定本使用管理辦法,請相關單位嚴格遵照執行。

1、通防組負責井下無壓風門施工設計、監督檢查,在日常檢查中,對檢查出的問題,及時落實整改。負責無壓風門問題檢查考核,發生破壞無壓風門的事故后,及時組織事故追查。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對無壓風門進行驗收。
2、安檢科負責參與無壓風門驗收。負責參與無壓風門監督檢查,在日常檢查中,檢查出的無壓風門存在的問題,及時落實整改并通知通防組。
3、機電科負責參與無壓風門驗收。負責聯系監管區隊指導動力電纜穿墻工作。
4、調度室負責參與無壓風門驗收。負責無壓風門開關傳感器的安裝及維護,負責聯系監管區隊指導監控電纜穿墻工作。
5、通防隊是井下所有無壓風門的構筑、管理、檢查和維修工作的主要責任單位。及時設置風門管理牌板、調節風窗管理牌板(含測風內容)。通車風門前要設置防撞裝置,并正常使用。風門墻體上應按設計要求布置硬質風筒,以便后期使用。確保每組施工的無壓風門閉
鎖裝置安全可靠,杜絕風流短路的情況發生。
6、每處無壓風門施工結束后,由通防組組織安檢科、機電科、調度室、通防隊等有關人員進行驗收,并在驗收單上簽字,驗收達不到要求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。
7、井下無壓風門實行就近管理的原則,無壓風門施工完成、驗收后,本著“誰使用,誰負責”的原則,由施工單位對其責任區內的無壓風門設施實施管理(一個施工地點由多個單位施工的,由主要施工單位負責無壓風門日常管理),其單位主要負責人為主要責任人。